耶穌(古希臘語:Ἰησοῦς,可拼為Iesous),基督教的中心人物,是基督教的開創者。
按照新約聖經的記載和傳統的基督教信仰,耶穌基督本是三位一體的永恆的神的第二位格,稱為聖子。為了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他降世為人,道成肉身,他是舊約撒迦利亞書中所預言的彌賽亞(天主教高思譯本譯為「默西亞」),就是受膏者的意思,因為他是神所膏的君王和大祭司。在公元元年左右的羅馬帝國猶太地區,童貞女馬利亞受聖靈感孕,生下耶穌。他三十歲開始傳道,自稱神的兒子,宣揚愛神和愛人的福音,宣稱信他的人會永遠不死。傳道三年以後,他被猶太祭司控告,被羅馬官府判處死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這正好成就了耶穌降世的目的,他的死為人的罪付上贖價。他三天以後復活,顯現給他的門徒看有四十天之久,然後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他還要榮耀再來,審判一切的活人死人,信從他的人將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見「使徒信經」)
耶穌的生平基本上全部記載在新約聖經的四本福音書上。學者普遍同意有耶穌其人生活在那個時代,但他的身份問題,比如他是否是童貞女懷孕所生,他是否行過那些神蹟,是否死後復活,是否是神的兒子,甚至是神等等,成為許多宗教(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許多哲學思想的爭論的焦點。
名號釋義
「耶穌」的原文是希臘語:Ίησους(可轉拼為Iēsous),這本身是希伯來名字「約書亞」(希伯來語:יהושע,轉拼為Yehoshua)的希臘文翻譯,是「耶和華是拯救」的意思。當時希臘文是羅馬帝國的通行語言,新約聖經就是用希臘文寫成,這是當時猶太人中一個常見的名字。根據《馬太福音》記載,這個名字是天使啟示下來的,天使向馬利亞宣告她要懷孕生子的時候,對她說:
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21)
「基督」的原文是希臘語:Χριστός(可轉拼為Christos),是希伯來文稱號「彌賽亞」(希伯來語:מָשִׁיחַ,轉拼為mashiach)的希臘文翻譯,是「受膏者」的意思。舊約中多處提到君王、祭司在冊立的時候要用油膏抹,稱為「受膏者」(如利未記4:3,撒母耳記上2:35),中文舊約聖經意譯為「受膏者」。在舊約《以賽亞書》和《但以理書》等多部先知書中,「彌賽亞」是先知所預言的解救萬民的救主[8]。《約翰福音》這麼記載:
他[安得烈]先找到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約翰福音1:41,圓括號內字是聖經原文,此處『彌賽亞』原文是Μεσσίαν,是彌賽亞用希臘文音譯,『基督』就是Χριστός,是彌賽亞用希臘文意譯)
耶穌基督有許多別的頭銜和稱呼:以馬內利、神的兒子、人子、道、中保、大祭司、君王、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羔羊、明亮的晨星(曉明)、大衛的兒子(大衛的子孫)、大衛的根、拉比或拉波尼(老師的意思)、拿撒勒人耶穌,等等。
耶穌有好幾次說到「我是」:我是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35),我是世上的光(約8:12),我是好牧人、(約10:11),我是羊的門(約10:7),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我是生命,我是復活(約11:25),我是真葡萄樹(約15:1)。這裡的「我是」與「耶和華」這個名字有密切的關係,基督教認為這是隱含地表明耶穌就是那耶和華神。
聖經中的耶穌
耶穌生平主要記載在《新約聖經》的四福音書,在羅馬帝國時代的官方歷史文獻上則只有零星的側面記載。下面是聖經中記載的和基督教傳統上所信的耶穌的生平。
降生
耶穌基督本是三位一體的永恆的神的第二位格,稱為聖子。為了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他降世為人,道成肉身,他是舊約聖經所預言的彌賽亞,就是受膏者的意思,因為他是神所膏的君王和大祭司。
在公元元年左右的羅馬帝國猶太行省,大希律王統治期間,在加利利地區的拿撒勒城,有一位童貞女馬利亞已經許配了一個木匠約瑟,還沒有迎娶,天使加百列向她顯現,宣告她將要由聖靈感孕,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拯救出來。約瑟是大衛的後代,是一個義人,因為馬利亞的身孕,想把她暗暗地休了,經過天使向他說明而回心轉意。
因為當時的人口普查,所有的居民都須各歸故鄉,約瑟帶著懷孕的馬利亞前往大衛的城伯利恆,客店裡沒有地方住,在馬槽裡生下耶穌。那天晚上,天使向野地裡的牧羊人顯現,宣告主基督的降生,他們便來拜訪耶穌,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東方的博士看見了他的星,帶著禮物也來拜訪。約瑟和馬利亞在耶穌出生第八天按照摩西律法為他行了割禮,並於出生四十天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行潔淨禮。
大希律王聽到有一位要做猶太人之王的嬰孩誕生,便要除滅他,約瑟受到天使的警告帶著馬利亞和耶穌逃往埃及,大希律殺死了伯利恆城內及其四境所有2歲以內的男孩。耶穌一家人直到大希律王死後才回到拿撒勒居住。基督新教認為耶穌他有幾個兄弟,分別是雅各、猶大、西門與約西,還有幾個妹妹[9]。天主教認為馬利亞終身童貞,沒有其他子女。耶穌繼承父業,亦以木匠為業。
傳道
30歲時,耶穌在約旦河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並在曠野四十天禁食禱告,其間勝過魔鬼的若干試探,往後開始在故鄉加利利一帶開展傳道工作,有很多人跟隨他,他在信徒當中親自揀選了十二位門徒。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用淺近而生動的話語,包括許多比喻,宣揚天國的福音。並施行神蹟,比如醫病和趕鬼,讓人可以信他。這過程中,他與猶太宗教領袖產生了很大的矛盾,耶穌在安息日也醫病;他接近當時為猶太社會所鄙視的罪人,如稅吏、外邦人、犯姦淫的婦女,予以安慰鼓勵,並向他們傳講福音;他批評猶太宗教領袖的形式主義和假冒偽善,這些宗教領袖仇視他,開始計劃要殺他。
耶穌的傳道可以看作有兩方面,一是關乎神學的,主要是關於他自己的身份,和天國的降臨,可以說是如何愛神;一是關乎道德的,可以說是如何愛人。
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與天父原為一,信他的人會永遠不死,他是道路、真理、生命,不藉著他,沒有人能夠到父那裡去。
天國近了,人應該悔改,信從福音,應當愛神並且愛人,當天國降臨的時候,悔改信從耶穌的人會享有祝福與永生。
「希望別人如何對待自己,自己就要那樣對待他人」是耶穌替律法和先知所作的總結。
不可仇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甚至要愛自己的仇敵,為逼迫自己的人禱告。
不可貪求金錢,也不要憂慮吃什麼、穿什麼,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因為我們需用的東西神都會看顧。
不可自以為聰明,要柔和謙卑,有小孩子的樣式。
不可炫耀善行和虔誠,博取人的榮耀,但要做世上的光,讓人通過我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給神。
不要論斷人,免得我們被人論斷,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再去掉弟兄眼中的刺。
不可自以為義,要悔改。
不可將摩西律法形式主義化,比如堅持安息日不可治病,但要堅守律法的愛神愛人的總綱。
受難
耶穌受難像(Pietro Perugino, 1482)
耶穌傳道約有三年的時間,在約公元30年左右的逾越節前夕,最後一次進入耶路撒冷,受到群眾的歡迎。耶穌和門徒一起吃逾越節的晚餐,這成為他最後的晚餐。這中間他為門徒洗腳,囑咐他們也要這樣彼此服事;預言自己將要受難,門徒將要四散,但會回來;為門徒禱告,應許聖靈會降下;設立聖餐的聖禮。關於聖餐的設立,聖經這麼寫道:
[耶穌]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19-20)
猶太的宗教領袖,包括祭司、法利賽人、文士,對耶穌非常憎恨,以三十兩銀子收買了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他帶領軍兵找到耶穌,以親吻耶穌為暗號,把耶穌拘捕。他的門徒彼得(天主教稱為伯多祿)拔刀削掉祭司僕人的耳朵,耶穌阻止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29]耶穌在治好了那人之後,終於被抓走了。
猶太宗教領袖以「自稱神的兒子基督」的褻瀆的罪名控告耶穌。在猶太群眾壓力下,羅馬帝國派到猶太行省的巡撫彼拉多先將他鞭打,然後判處死刑,押往各各他的刑場,在十字架上將他釘死,大約三個小時以後斷氣。這時遍地黑暗,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象徵著因為耶穌的死為人的罪付上了贖價,人與神之間的隔閡被除去[31]。這是星期五,日後基督教以每年的這一天為受難節,紀念耶穌受難。關於耶穌受難的意義,聖經上這麼講: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3:23,6:23)
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希伯來書9:27-28)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5:7)
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3:16)
耶穌受審、受難的時候,眾門徒非常驚恐。雖然耶穌曾經多次向他們預言自己的受難,但他們並沒有準備好。曾經誇口「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的彼得,在別人問他是不是耶穌門徒的時候,居然三次否認,正如耶穌所預言的。耶穌受難的時候,他的門徒約翰,他的母親馬利亞和其他幾位婦女在場,其他的門徒可能已經逃遁。
復活
因為星期五晚上猶太人安息日已經開始,耶穌的屍體被暫時安放於各各他附近的一個墓室,準備安息日後膏他的身體。猶太人的安息日(星期六)過後,第三天當跟隨他的幾位婦女去要用香膏膏他的身體的時候,發現耶穌的身體已經不見了。有天使向她們宣告耶穌已經復活。耶穌的復活日是星期日,日後基督教以每年的這一天為「復活節」,並以星期日代為安息日—稱為主日。耶穌復活表明了將來所有信他的人也要這樣復活,得享永生。關於復活的意義,聖經這麼說:
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哥林多前書15章20-22,52-54)
升天
耶穌從死裡復活後,多次在門徒面前顯現,有四十天之久,講說神國的事,並把傳福音的大使命交託給他們: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
然後在一次與門徒聚集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有天使向門徒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他從此坐在父神的右邊,為信他的人預備將來的去處。耶穌基督將要在最後的審判的時候榮耀再來,所有的人都要復活,接受他的審判。信他的人有永生,不信的將要永遠沉淪。
耶穌也賜下真理的聖靈與信他的人同在,聖靈是保惠師,他為耶穌作見證,引導信徒明白一切的真理,賜給他們各樣屬靈的恩賜。
耶穌受難以後本來很消沉的門徒,在耶穌復活升天以後聚在一起,有上百人,恆切禱告,有十天之久,然後五旬節的時候聖靈降下,他們得著能力,開始大膽傳講耶穌是基督的福音,一次就有三千人信主,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共用,信主的人天天增加。這是基督教教會的開始。此後,猶太公會和官府迫害門徒,司提反成為第一個殉道的基督徒。門徒暫時逃離耶路撒冷,同時也將福音傳到四方。後來神特別向一位本來迫害基督徒的保羅顯現,他成為向外邦人(就是非猶太人)傳福音最重要的使徒。後來,猶太人繼續信耶穌的人很少,但基督教在羅馬帝國的外邦人中間卻漸漸傳開,雖然經歷了很多的迫害,但越發廣傳,在公元四世紀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
耶穌的譜系
耶穌的世俗父親約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在馬太福音第一章有所記載,由亞伯拉罕到約瑟一共有42代,但根據路加福音第三章的記載,由亞伯拉罕到約瑟則只有36代,比較兩個列表,除了代數不同,人物也不盡相同。關於這個差異,有兩派說法,其一為馬太所述為約瑟的世系,路加所述為馬利亞的世系,另一說法為馬太所述為約瑟的繼承父雅各伯的世系,路加所述為約瑟的生父赫里的世系。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馬利亞是在約瑟還未迎娶的情況下懷孕的馬1:18,而且耶穌不是約瑟血統上的兒子路3:23。然而耶穌出生後第8天行了割禮,第40天由父母帶到聖殿去獻祭,可見他是約瑟承認的長子,是按照摩西律法繼承家族產業最多的人,也是產業的合法繼承人。
根據以賽亞書中以賽亞的預言,耶穌出於大衛的家族就是猶大部族。從路加福音中說約瑟帶著馬利亞去猶大的伯利恆登記戶口可得知,新約認為他們屬於猶大部族。因為大衛的父親耶西就是住在猶大的伯利恆。
誕生年份
關於耶穌出生的年份,聖經指出,耶穌的表兄施浸者約翰是在羅馬皇帝提比留·凱撒在位第15年開始先知生涯的。提比留於公元14年9月15日登基,因此他在位第15年應該是公元28年下半年至公元29年下半年。在那段期間,約翰開始向人傳教;六個月後,耶穌也展開他的服事職務,顯示耶穌在公元29年秋季開始他的服事職務。聖經記載當時耶穌「約有三十歲」(路加福音3:23)。如果耶穌在公元29年秋季滿30歲,他就可能生於公元前2年了。
公曆以耶穌的出生為參照。在6世紀時,東羅馬帝國為了修訂曆法,以替代非常混亂的羅馬曆法,就請當時精通天文的僧侶建議一個更合理的紀年標準。由於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後,羅馬帝國舉國改信基督教,僧侶就決定改以耶穌出世的年份為新紀元一年。當時的僧侶就基於聖經上「耶穌被處決時約三十多歲」,就在耶穌處決那一年的年份減去三十,作為新紀元的元年。
以下為根據新約聖經裡各個篇章記載的各種線索:
屠殺嬰兒前
《馬太福音》裡,馬太提及過耶穌出生時,希律王曾下令屠殺猶太的新生嬰兒,以免王位受到威脅。希律王在公元前4年去世,所以耶穌應在公元前4年以前出生。
人口普查時
《路加福音》記載:「在那些日子(耶穌出生前),凱撒·奧古斯都(又名:凱撒·奧古士督)頒布法令,要在世人所住的全地進行登記。(這是第一次登記,是居里紐做敘利亞施政官的時候進行的。)於是所有人都啟程,各歸各城去登記。」
有不少批評家認為路加福音中的記載張冠李戴。他們認為,這次人口調查和居里紐做施政官的時間,應該是公元6或7年。如果他們的看法沒有錯,路加的記載就值得質疑了。不過,這些批評家卻忽略了幾個重要的細節:
首先,路加承認人口調查不僅一次。文中說「這是第一次登記。」表明後來還有另一次人口調查。後來這次調查就是歷史家約瑟夫斯所描述,在公元6年進行的那一次。
在奧古斯都時代,雖然沒有舉行全國性人口普查的法律記錄,但是有記錄證明當時通過行政命令在許多地方舉行人口調查。《猶太古史XViii.42》記載:大約此時,「全體猶太人」宣誓效忠凱撒,可能就是反映這一次的人口普查。
奧古斯都的手稿遺留了直接稅與間接稅的統計資料,最自然的解釋是從人口調查來的。
有些碑文證實,居里紐於公元前10~7年間在敘利亞擔任羅馬帝國的軍職。
文獻顯示敘利亞的人口調查每十四年舉行一次 。已知約瑟夫記載的那次人口普查在公元6年舉行,加以綜合以上歷史線索,路加所記載的調查很可能於公元前7年舉行,亦即耶穌於該年出生。
史學中的耶穌
耶穌沒有在世上留下任何的著作,他的事迹和教誨僅在福音書中被詳細記載,同時間的旁證資料的缺乏導致耶穌的存在是一種訴諸默認。公元一世紀非基督教記載中羅馬學者塔西佗的《編年史》和猶太學者約瑟夫斯的《猶太人的古代史》中提到過耶穌,這被廣泛視為耶穌歷史真實性的證據。這也使得二個歷史事實「幾乎普遍獲得認可」:施洗約翰幫耶穌施洗、耶穌被總督彼拉多釘在十字架上。主要爭議是關於福音書中耶穌生平的可信度。
耶穌之墓
位於耶路撒冷的聖墓教堂和古墓en:Garden Tomb、en:Talpiot Tomb均有耶穌之墓的傳說。紀錄片”en:The Lost Tomb of Jesus”的導演en:Simcha Jacobovici及其宗教顧問en:James TaborTabor認為Talpiot Tomb可能是耶穌及其家族之墓,但是被考古學界廣泛質疑。
此外,位於克什米爾的Roza Bal、位於日本的新郷村,有著耶穌之墓的報導。
耶穌生平記載的旁證資料
馬拉·巴·謝拉皮翁的家書(公元73年後不久)
馬拉·巴·謝拉皮翁是一位來自敘利亞的斯多葛派學者。他於公元73年後不久寫給兒子的信[開頭敘述羅馬人在戰爭中摧毀了他的城市並且俘虜之,主旨是鼓勵其子追求智慧以面對生活中的困難;內中舉出三個受迫至死的智者:蘇格拉底、畢達哥拉斯和「猶太人的賢君」,指出猶太人在處死自己的賢君之後被攆出故國、四散流離,是為公正的報應;並認為這位「賢君」因著他本身所訂定的「新律法」而(精神)不死(與之並列的其他二位:蘇格拉底因柏拉圖而不死、畢達哥拉斯因朱諾的雕像而不死)。信裡不直接稱這位「猶太人的賢君」(INRI)為耶穌,可能是為了躲避囚禁他的羅馬官長的耳目,以免被當作基督徒迫害[64]。信的內容並未反映基督教教義,對耶穌的敘述也不像是引自福音書或其他基督教來源(例如信中稱耶穌為智者而非神子、認為耶穌不死的是「新律法」而未提到復活等),許多重要學者認為馬拉並非基督徒;作為教外觀點,此信是對於耶穌歷史性的重要參考。
公元93年左右的《猶太古史》
耶穌時期猶太最著名的歷史學家猶太教徒約瑟夫斯在他的主要著作《猶太人的古代史》中,耶穌的名字被提到了兩處。
第一處在第18章3.3節:「就在這時,有一個名叫耶穌的智者,如我們說他是人不會對他冒犯的話;因為他做過很多奇妙的事,對他表示認同的人樂於奉他為師。他吸引了不少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被尊為基督。當彼拉多因為我們同胞的領導者的鼓動而把他判處十字架之刑,當初愛他的人並未有離棄他;因為他在受刑後的第三日復活,並在眾人面前出現;就如神聖的先知最初所預言的,以及那與他相關的萬千奇事。而基督徒一族,就是那班稱他為基督的人,到現在還沒有消失。」
這一段對耶穌記載的文字,被稱為Testimonium Flavianum。而這本書的寫作年代大約在西元90年,不比福音書晚,優西比烏〔《教會歷史》1:11:7-8〕也有記載這番話[66]。但是幾乎所有的研究聖經的學者,都一致質疑這一段是後來基督徒更動後的結果(例如G. A. Wells和Cohn等)。第一、這段文字影響了行文的通順:上文記載是彼拉多和猶太叛亂份子的衝突,下文是對幾位猶太神棍的描述。第二、它完全以一個基督教徒的口吻寫成,與作者的猶太教徒的身分格格不入。自從阿拉伯文版的《猶太古史》被發現後,一些學者(例如John P. Meier和Goldberg 等)相信儘管整體上的記述是源自約瑟夫,但認同耶穌為「基督」這一點大概是基督徒後加,「復活」這一段則是引述,非描述。
另一處很短,是間接提及耶穌的,是說大祭司亞那(Ananus)審判「被稱為基督」的耶穌的兄弟,名叫「雅各」以及其他人,判處用石頭把他們砸死。史學家優西比烏〔《教會歷史》2:23:22〕和俄利根〔《反駁克爾蘇斯》1:47;2:13;《馬太福音註釋10:17〕均有記載此記述,故其真確性於學術界獲得廣泛地認可。約瑟夫不是唯一一個被發現提及耶穌的猶太歷史學家,但是除他之外與此有關的猶太歷史文獻都寫於二世紀以後,那時福音已傳佈開了。
公元112年的一封信
羅馬帝國比提尼亞在公元112年時的省長小普林尼曾寫信給當時的君主圖拉真,詢問有關審訊和懲治基督徒時的程序[69]。這封信的內容由William Melmoth在18世紀譯成英語,並於1935年由哈佛大學出版社集結他的書信而出版的著作《Letters》的第二卷第十章96頁中。信裡提及基督徒「把基督當作神一樣」。
公元115年的《編年史》
公元115年,羅馬帝國執政官、歷史學家科爾奈利烏斯·泰西塔斯在他的著作《編年史》[70]記載羅馬皇帝尼祿把羅馬城大火的責任歸咎於耶穌門徒的事時說:「尼祿(為了轉移視線)把罪名強加在基督徒,一般被大眾所憎恨的人群,並給他們各種各樣的折磨。他們之所以被稱為基督徒,是源於基督,一個在提比留在王位時,被我們的一位執政官本丟彼拉多得到了最嚴峻的處罰的人。在他受刑後,這個最難以控制的迷信,得以暫時受控,但後來又再次在第一禍端猶大行省及連羅馬本身都蔓延,在這個世上任何最隱閉及羞愧的地方都找到他們的蹤跡,並在當地流行。」
蘇維托尼烏斯的《羅馬十二帝王傳》
內中提到:「猶太人在基督的鼓動下不斷地製造事端,因此克勞狄將之(指猶太人)驅離羅馬。」多數學者將這起事件推定為公元49-50年,很可能是使徒行傳18:2的平行記載。然而蘇維托尼烏斯誤在文中以為當時基督還在世,使得這段記述的歷史價值大大削弱。
塔木德
巴比倫塔木德中出現的耶書被認為指的就是基督教中的耶穌,該說法源自中世紀,現代學者對此有各種不同觀點[75]。部分當代學者認為這些段落指向基督教和基督徒描述的耶穌,另外一部分學者認為這些段落是後世拉比添加的內容,塔木德學者Johann Maier認為米書拿和兩個塔木德版本均沒有記錄耶穌。 塔木德中關於耶穌的生活時間的描述是矛盾的,Sotah 47a和Sanhedrin 107中表示耶穌生活在Alexander Jannaeus的統治時期 (公元前103~ 前76年),但是Sanhedrin 43a中提到耶穌於公元200~500年之間被處死。
Van Voorst (2000)總結的各方觀點如下:
學者Johann Maier (1978),John P. Meier,Jacob Neusner站在同一邊。 Maier認為提到耶穌名字的Sanh. 43a 107b作為中世紀的修改版並無可信度可言,其不過是對基督教救世主形象的耶穌的反應而已。反對使用現版塔木德作為耶穌歷史真實性的證據的論據包括上下文的證據,比如年代上的不一致性。巴特·葉爾曼和Mark Allan Powell認為塔木德的時間距離過於遙遠(公元一世紀後數百年)無法作為關於耶穌生平的史料。
另一邊,學者Joseph Klausner (1925),R. Travers Herford (1901),Bernhard Pick (1887)反對認為塔木德沒有獨立的歷史價值的觀點,認為塔木德至少保存了一些可信的歷史記載。部分學者認為塔木德對耶穌的負面描述可以視為可信的歷史依據,因為猶太教傳統只是抹黑耶穌而從未否定其存在,因此可以據此推斷耶穌生平。
學界態度
有關對耶穌是否虛構人物的爭論始於啟蒙時代,較早認為耶穌是虛構人物的學者,是二十世紀中葉的德國歷史學家布魯諾·鮑威爾。二十世紀初期,學者們開始質疑新約內有關耶穌的生平記載,最主要的工作是阿爾伯特·史懷哲、Arthur Drews和J. M. Robertson做的。史懷哲在他的著作《歷史性耶穌的謎團》(The Quest for the Historical Jesus)裡更提出:「(聖經中描述的)拿撒勒人耶穌……從來都未存在過。」五十年代以來,認為耶穌是虛構人物的研究者主要有Guy Fau、Prosper Alfaric、W.B. Smith、約翰·馬可·阿列佐、G. A. Wells和Michael Martin等人。其中,倫敦大學的G. A. Wells和波士頓大學的Michael Martin的研究最為引人注目[89]。
現今幾乎所有歷史學者都同意耶穌確實存在於歷史上。縱使有論者認為目前所發現的旁證材料均不可靠,故耶穌是虛構人物;然而持該觀點者亦無可否認:羅馬帝國前基督教時期產生許多抨擊基督教的文章,諸多批評中獨未見對於耶穌是否存在的任何質疑,也因此大部分學者仍然認為「耶穌的存在是由基督徒編造的」這一理論令人難以置信,且一慣無法使多方學者信服。大部分的學者同意:耶穌受洗於施洗約翰、與猶太教權威人士辯論、驅魔、召集男女信徒、設喻講道、赴耶路撒冷最後被彼拉多處死。
背景資訊的研究
透過對當時耶穌可能生存過的那段時間的歷史知識,而去檢查在新約中的耶穌記錄,尤其對於在新約編寫時期的歷史知識,促使聖經學者重新演譯新約所紀錄的眾多情節。這些情節包括了加里肋亞和猶太省的分別,法利賽人、撒都該人、艾賽尼人及奮銳黨之間的分別,以及在羅馬人佔領期間,猶太社會裡的各種矛盾。
福音書記載耶穌是拿撒勒人,但「拿撒勒」這個字的意思卻很模糊。耶穌其實亦是法利賽人的一份子。在耶穌時代,法利賽人的學說有兩個主流,分別是:希列派及煞買派。這兩派對離婚有不同的看法:希列派依照《申命記》第24章第1節的理由而認為男性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要求離婚,這種觀點亦是當時猶太社會的主流思想。相反的,耶穌卻贊同另一派煞買派對於離婚的嚴格要求。根據《馬爾谷福音》記載,當時有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要求耶穌表明對休妻的立場,試圖誘使他說出違反摩西律法的言論。現代的猶太拉比 Jacob Neusner亦在他的著作中指出耶穌的教導在兩派立場中傾向於煞買派。對於希列派有關最大的誡命及推己及人的原則,耶穌亦有評論過。
有學者指耶穌應該是艾賽尼人,一個在《新約全書》沒有提及過的猶太人派系。這種講法,是基於把四福音書的內容與死海古卷的內容比較,特別是四福音書與《正義之師》及《被扎的默西亞》的比較。
新約中關於耶穌的姓名和他的頭銜特別引人注目。根據大多數重要歷史學家的意見,耶穌很可能大部份時間都住在加利利,他可能會說亞蘭語及希伯來語。